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5歲的女童晨晨(化名)在幼兒園被老師倒開水燙傷背部,幼兒園卻稱女童太頑皮。近日,經通州法院調解,幼兒園賠償晨晨3000元。
  晨晨的父親說,女兒在通州區一家私立幼兒園學習,在課間活動時不慎被開水燙傷。儘管傷情不是十分嚴重,但幼兒園不聞不問讓他心寒,且女兒背部被開水燙傷尚未恢復,至今在家休息,故起訴索賠。
  幼兒園則辯稱,他們是一家有資質的教育培訓機構,晨晨受傷是因其太調皮,在課間活動時走出了玩耍的場地,到了老師辦公區域,不慎被老師倒出的開水燙傷。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積極與晨晨的父母溝通,但對方要求太高,遠遠超出了實際損失。
  法院查明,晨晨在課間玩耍時經過教師辦公區域,被老師倒出的開水燙傷背部,共花費醫療費2000餘元,傷情已經基本恢復。經調解,幼兒園賠償了晨晨3000元。  (原標題:老師倒水燙傷女童幼兒園賠3000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b20fbqmi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