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袤的田野上更好地耕耘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解讀之三
  新華社北京1月21日電(新華社特約評論員)城鎮化的車輪在帶著億萬農民進城就業的同時,也在廣袤的田野上寫下新的課題:今後的地誰來種?怎麼種?近年來,決策層、理論界和社會輿論一直在研討如何積極應對,基層和群眾也在實踐中不斷探索。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給出了破題之策,就是以解決地怎麼種為導向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化解這一歷史性課題,涉及到中國人未來的吃飯問題,涉及到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問題,涉及到“四化同步推進”中農業現代化這隻輪子誰來推的問題。那麼,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新”在哪裡?前不久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這樣描繪,就是以家庭農戶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體係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為此,今年一號文件從四個方面作出部署。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是構建這一體系的重要途徑,是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文件要求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需要明確,鼓勵流轉的是經營權,而不是別的什麼權。這次文件把經營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來,是理論和實踐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意在維護農戶土地承包權長久不變的基礎上,為實現適度規模經營開拓發展空間。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工商企業流轉農業用地風險保障金制度,嚴禁農用地非農化。這就是說,工商企業租賃農地必須從事農業,還得用保障金的形式來防範經營風險可能對農民利益造成的損害。文件特別指出,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要尊重農民意願,不能強制推動。農民想種自己承包的地,就讓他自己種,任何人無權干涉。規模經營應當適度,要與農業人口轉移、農業技術進步、農業社會化水平相適應,而不是土地經營規模越大越好。
  根據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主體近年蓬勃興起的新情況,一號文件順勢而為,在財政補貼、用地指標、金融支持、稅收優惠、人員培訓等方面,出台了扶持這些主體的系列政策,其中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等政策,都是有力度的舉措,必將為新型主體成長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促進它們儘快與作為基礎的農戶家庭共同構築立體式的經營結構,使田野上的耕耘主體更加豐富多樣。
  解決誰來種地,必須解決好誰來服務。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一環,與各類經營主體形成複合型結構。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戶經營主體數量眾多的基本國情農情看,更要註重以擴大服務規模來彌補土地經營規模的不足。近年來每到麥收時節,轉戰黃河上下、長城內外的機收大軍,就顯示了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巨大威力。一號文件從創新公益性服務手段和創新多元化服務主體兩個方面作出了部署。
  必須強調的是,從農業生產特性和國際普遍經驗看,家庭經營始終是農業生產最基本、最基礎的組織形式。新型主體和適度規模經營,應當在農戶家庭的土壤上繁衍和發展。同時,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里,農戶家庭無論在主體數量上還是在經營土地的數量上,都仍將占據絕大多數。因此,一號文件指出,必須堅持家庭經營與多種經營形式共同發展。這就告訴我們,無論怎麼創新農業經營體系,都必須堅持集體土地的承包權屬於農戶家庭;在鼓勵、支持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同時,也不能忽視農戶家庭經營這個基本面,這是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根本。  (原標題: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解讀之三:在田野上更好地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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