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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田)近日,家住花市棗苑小區的陳女士碰上了一件煩心事,樓下的老鄰居搭了個露臺,不僅“包”住她家陽臺,還有梯子直通她家窗前。多次協商兩家誰也不讓步,一氣之下陳女士將鄰居告上法庭。
  日前,記者來到棗苑小區3號樓21層頂樓的陳女士家,看到窗外有個約60平方米的平臺,外部加裝了欄桿,站在平臺上,可將陳女士家一覽無餘。緊挨陽臺外牆還有一個樓梯間。
  陳女士告訴記者,除頂層外,該棟樓每層均有一個面積很大的露天陽臺。去年5月,樓下的王女士決定將露天陽臺封上,就有了眼前一幕。因為此事,兩家多年的鄰裡情受到了重創。“原來我們兩家還會一塊遛個狗。”陳女士說,現在碰見話都不說。
  早在樓下施工時,陳女士就找過物業、城管等部門反映情況,物業多次發過停建通知,城管也來過人沒收過工具,平臺仍搭建完工。
  陳女士認為,這些私搭亂建影響了她家的通風采光和個人隱私,必須要拆。在記者探訪時,兩家男主人因此爭執起來。王女士的愛人強調,露臺是他家的地方。對於為何要如此搭建這個平臺和樓梯間,他拒絕接受採訪。
  見協調不行,陳女士將鄰居告上法庭。
  3月14日下午,法官來到該小區實地考察。法官告訴記者,因為露臺已搭建完成,拆除也不是簡單的事,建議雙方調解解決,“畢竟都當鄰居這麼久了,看能不能都退一步?”但兩家對於是否拆除一事均不讓步,法官也未能調解成功。
  今天上午,記者從原告陳女士的律師一方瞭解到,法官當日實地考察的筆錄目前還在等待質證,接下來將等待判決。
  (原標題:這台搭的 都能進屋了 樓下鄰居封露臺 建樓梯直通樓上窗前 雙方不退讓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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